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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核心特点

更新时间:2026-03-28  |  点击率:11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核心意思是将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解绑",实现“注册"和“生产"分离‌。简单来说,就是允许医疗器械的注册人(如研发机构、企业等)不自己建厂生产,而是委托给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来制造产品,但注册人要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 。这打破了过去“谁注册、谁生产"的限制,让研发方可以专注创新,生产方专注制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品上市速度 。

主要特点包括:

1、‌注册人是责任主体‌

注册人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推向市场,必须对医疗器械从研发、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过程负责 。

2、‌可委托生产,且可跨省、多点委托‌

注册人可以委托一家或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不受地域限制(高风险植入类器械除外)。

3、‌推动研发与生产专业化分工‌

科研机构、初创公司无需自建生产线,降低创新门槛,避免资金浪费 。

4、‌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注册人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监督受托方生产行为,并承担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召回等责任 。

5、‌法律依据明确‌

自2021年6月1日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正式全面实施该制度,成为法定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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