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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客服电话:4006-567-179 13761436048第yi法(费休氏法)
1.容量滴定法
本法是根据碘和二氧化硫在吡啶和甲醇溶液中与水定量反应的原理来测定水分。所用仪器应干燥,并能避免空气中水分的侵入;测定应在干燥处进行。
2.库仑滴定法
本法仍以卡尔-费休氏(Karl-Fischer)反应为基础,应用永停滴定法测定水分。与容量滴定法相比,库仑滴定法中滴定剂碘不是从滴定管加入,而是由含有碘离子的阳极电解液电解产生。一旦所有的水被滴定wan全,阳极电解液中就会出现少量过量的碘,使铂电极极化而停止碘的产生。根据法拉第定律,产生碘的量与通过的电量成正比,因此可以通过测量电量总消耗的方法来测定水分总量。本法主要用于测定含微量水分(0.0001%~0.1%)的供试品,特别适用于测定化学惰性物质如烃类、醇类和酯类中的水分。所用仪器应干燥,并能避免空气中水分的侵入;测定操作应在干燥处进行。在适当的情况下,供试品中的水可以通过与容器连接的烘箱中的热量解吸或释放出来,并借助干燥的惰性气体(例如纯氮气)转移到容器中。因气体转移造成的误差应考虑并进行校正,加热条件也应慎重选择,防止因供试品分解而产生水。
第二法(烘干法)
测定法 取供试品2~5g,如果供试品的直径或长度超过3mm,在称取前应快速制成直径或长度不超过3mm的颗粒或碎片平铺于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超过5mm,疏松供试品不超过10mm,精密称定,开启瓶盖在100~105℃干燥5小时,将瓶盖盖好,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精密称定,再在上述温度干燥1小时,放冷,称重,至连续两次称重的差异不超过5mg为止。根据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中含水量(%)。本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
第三法(减压干燥法)
减压干燥器 取直径12cm左右的培养皿,加入五氧化二磷干燥剂适量,铺成0.5~1cm的厚度,放入直径30cm的减压干燥器中。测定法 取供试品2~4g,混合均匀,分别取0.5~1g,置已在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并称重的称量瓶中,精密称定,打开瓶盖,放入上述减压干燥器中,抽气减压至2.67kPa(20mmHg)以下,并持续抽气半小时,室温放置24小时。在减压干燥器出口连接无水氯化钙干燥管,打开活塞,待内外压一致,关闭活塞,打开干燥器,盖上瓶盖,取出称量瓶迅速精密称定重量,计算供试品中的含水量(%)。本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的贵重药品。中药测定用的供试品,一般先破碎并需通过二号筛。
第四法(甲苯法)
加热蒸馏
第五法(气相色谱法)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直径为0.18~0.25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作为载体,或采用极性与之相适应的毛细管柱,柱温为140~150℃,热导检测器检测。注入无水乙醇,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测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理论板数按水峰计算应大于1000,理论板数按乙醇峰计算应大于150;(2)水和乙醇两峰的分离度应大于2;(3)用无水乙醇进样5次,水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得大于3.0%。